一张丢失了多年的农民工尘肺诊断书,一个被疾病困住多年的农民工家庭,在湘潭县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的一次寻常查房中,迎来了转机。

近日,我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二病区医生在查房时,认真查看一位患者的肺部CT,发现其肺部病变具有典型的尘肺特征,经系统进一步查询核实,该患者于2017年即已被认定为农民工尘肺,但因时间久远,当年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已经遗失,同时患者家属对目前的政策不知情,错过多次救助机会。
获悉情况后,我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团队迅速行动,主动协助患者家属联系有关部门,沟通补办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事宜。经过多方协调与努力,遗失多年的诊断书终于补办到位。随后,医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民工尘肺救助政策,为其进行系统规范的诊疗,并全面落实了相应的医疗救治救助待遇。患者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切实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多亏了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医生们,是你们帮我们找回了这诊断书!”患者及家属对我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专业救治和暖心服务给予高度认可,言语间满是感激。一次查房、一份诊断书、一趟奔走协调,为这位农民工尘肺患者点亮了希望。

作为湖南省农民工尘肺定点救治医院,我院严格落实《湖南省农民工尘肺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的健康权益。
湖南省农民工尘肺病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具有湖南省户籍、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尘肺病、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且已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符合条件的患者,住院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后的剩余费用,由专项救助资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救助资金按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对其他一般农户,救助资金支付80%,患者自付20%,普通病情患者每年救助一次,危重患者病情需要时每年可救助两次,财政专项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达5000元。救治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简化就医流程,确保“应治尽治、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目前,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设立了多家尘肺病定点救治医院,建立起分级诊疗制度,打通上下转诊通道,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制度框架。我院作为定点医院之一,将始终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尘肺病定点机构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诊疗服务,积极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尘肺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指导服务,确保每一位前来就诊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都能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救治救助。
同时,我院温馨提醒广大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及家属:如您或家人曾被认定为尘肺病但诊断证明书遗失,或对政策不了解、不清楚申请流程,可随时来院咨询。我院将协助您完善手续、补办证明、申请救助,确保符合条件且有救治需求的农民工尘肺患者及时得到政策保障。
责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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