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发布的《天津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天津市将在三年内大力培育和支持性社区, 互助的公益、服务和社会组织发展。到2023年,农村每个社区至少要建设一支功能明显、地方特色明显、公众参与度高的优秀社区服务团队。
据介绍,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点单位在本社区发起成立的,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慈善事业、互助、平安,邻里休闲体育建设、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年后,天津市将大力培育和支持性社区, 互助,公益、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协商共治、平安社区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等领域发挥作用。天津市将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性,做到诉求由群众提出,活动由群众参加,结果由群众评判。
此次出台的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十项措施主要包括:坚持以党建为导向,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赋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发掘和利用社区慈善资源,提高社区治理效能;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要求,各区民政部门要为社区志愿者提供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诚信记录等服务。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涉农服务项目倾斜,大力培育和发展互助,游乐、紧急救助、助老助孤、心理咨询等社区社会组织;各街镇的枢纽社会组织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管理服务的协调作用,负责培育孵化社区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志愿服务、交流培训、公益创投、组织运营等综合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品牌认可度和社会知名度。(记者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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