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十大工程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号文,明确实施城市老旧社区改造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危旧房及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功能提升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修复工程、城市安全与韧性建设工程、新城建提升工程、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城市景观造型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等十大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市更新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市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发展建设方式加快,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变,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使城市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据悉,安徽省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不足,针对现有“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以治理效果评估为导向,建立“一年体检一次、五年评估一次”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同时,要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汇聚资金力量,加强招商引资和吸引人才,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和实施机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集约内涵和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重点保留和提升利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统筹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突出功能改造重点,坚持城市更新统一化,推动整体功能提升,防止碎片化改造。(记者何珂)

责编:张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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