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方面有哪些建议?发生劳动争议,企业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为更直接、更全面地掌握企业劳动争议现状,不断加强预防和调解,提高调解仲裁法制化水平,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在全区开展“加强预防和调解服务千家企业”活动。
本次活动为期3个月,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多部门联合实施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期间,通过对口服务、组织普法讲座、向企业送法、邀请企业进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和调解组织的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内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
活动中,针对现场企业提出的问题,调查组逐一记录,并对调解组织进行现场指导。实地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将向企业负责人发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复印件。这部《条例》是我国第三部地方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也是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修订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组建了由165名党员仲裁员、123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组成的先锋队,与总工会、工商联等对口单位联系服务企业1359家,开展送法送企活动1116次,现场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559次, 举办普法讲座或培训班230场,组织邀请进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活动770场,整改问题132个。
截至7月,全区调解成功率达69.6%,同比提高4.41个百分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记者/罗琦通讯员/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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