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保障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更能“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既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也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必须妥善应对的重大民生课题。养老服务的发展,一头连着亿万百姓的福祉,一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养老服务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与高度关注,其发展模式也逐步迭代升级,从最初1.0阶段的“生命养老”,即侧重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向如今4.0阶段的“品质养老”“价值养老”和“精神养老”转变,更加注重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然而,当前“421”(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小孩)的家庭结构普遍存在。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快节奏的生活模式下,家庭成员往往难以抽出足够的时间陪伴老人,导致许多老年人面临无人陪伴、生活寂寞冷清的困境。这种状况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产生精神焦虑,表现出疑病、惧死等心态,甚至逐渐被社会边缘化。对于老年人而言,养老绝非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的满足和生活上的安稳,他们更渴望获得人格的尊重、情感的支持、心理的慰藉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如何让老年人生活得快乐且有尊严,如何助力他们优雅地度过晚年时光,这不仅是老年人内心深处的美好憧憬,更是积极落实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任务,也是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民生福祉要达到新水平的必然要求。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湘潭市精神养老的实际状况,本课题组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调研方式,广泛收集相关信息与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一、精神养老的概念
定义:是指为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涵盖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全方位生活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并提升整体生活质量。“精神养老”作为养老体系的关键构成,在老龄化社会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愈发凸显其重要性。其核心在于以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为出发点,构建一套系统、多元的养老支持体系,通过全面满足老年人在情感、心理、社交、文化等多个维度的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与主观幸福感,助力其实现积极老龄化。
核心理念:精神养老秉持以老年人为本的理念,高度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心理状态。它超越了传统养老仅聚焦物质生活保障的局限,强调通过情感关怀、价值认同引导、社会参与激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帮助老年人丰富内心世界、维护个人尊严、增强幸福感,进而实现精神层面的健康、充实与满足,让老年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依然能够感受到自我价值和社会归属感。
情感支持方面:着重聚焦于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建设,致力于解决因空巢、丧偶等特殊生活状况所引发的情感孤独和缺失问题。通过家庭成员的陪伴、社区组织的关爱活动以及专业心理辅导等途径,为老年人营造温暖、关爱的情感氛围,填补其情感空白,使其感受到被重视和被需要。
价值实现方面:关注老年人退休后因社会角色转变而可能产生的自我认同危机。通过提供各类志愿服务平台、老年教育课程以及适宜的工作机会,鼓励老年人发挥自身经验、技能和智慧,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从而重新确立自我价值,增强自信心和成就感。
社交互动方面:积极应对老年人脱离职场或社区活动后社交圈逐渐缩小、社交隔离风险增加的挑战。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如兴趣小组、社区聚会、老年俱乐部等,为老年人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他们之间的沟通与友谊,拓展社交网络,丰富社交生活。
文化娱乐方面:充分满足老年人对知识、艺术、娱乐等精神文化活动的强烈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娱乐设施和活动项目,如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文艺演出等,让老年人在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过程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丰富精神生活,提升文化素养。
心理关怀方面:密切关注老年人因衰老、疾病等因素引发的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配备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同时,通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和自我调适能力,帮助他们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国家政策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将养老服务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系统阐述了养老服务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方向和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其核心论述包括:
在战略定位与目标导向方面: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养老服务品质升级
1.终极目标与战略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的终极目标,强调养老服务需兼顾物质保障与精神富足。(来源: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指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从“基础保障”向“品质提升”转型。(来源: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
2.国家战略与民生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战略,要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强调“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来源: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
在文化传承与社会参与方面:弘扬传统美德,激发老年人社会价值
1.弘扬孝亲敬老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要求“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合法权益”,并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来源:2023年1月视频连线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讲话)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将家庭养老与社会支持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来源: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
2.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来源:2024年10月回信勉励“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
在服务多元化与医养结合方面:满足多层次需求,推动协同发展
1.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
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支持居家、社区、机构协同服务,并强调“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来源:2023年1月视频连线讲话、2024年10月回信)
2021年重阳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要求通过文化活动、心理疏导等方式满足精神需求。(来源:2021年重阳节重要指示)
2.推进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要求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信息化水平。(来源: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2023年人民时评)
根据《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及相关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达8.7万对以上,两证齐全(即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超过8400家,床位总数超过210万张。
在政策创新与制度保障方面: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政策机制与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要求“强化政府在发展养老事业中的支持保障职责,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统筹组织各方资源”,(来源:2024年求是网文章)
2.推动科技赋能与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运用智能技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如智能穿戴设备、大数据分析、VR技术等,缓解孤独感,提升幸福感。(来源:2025年人民日报文章)
(二)国家政策对精神养老的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家通过立法、规划及专项政策,构建了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精神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政策如下:
纲领性文件:明确精神养老战略地位
1.《“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1年)
目标:到2025年,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精神文化需求纳入整体规划。
举措:一是推动老年教育、文化活动普及,提升社会参与度;二是要求社区配备心理咨询服务,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档案;三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精神慰藉服务,如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12月)
目标:到2029年基本建成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服务形态。
精神养老重点:一是通过文化活动、心理疏导等方式满足多层次需求;二是推动服务从“基础保障”向“品质提升”转型,明确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心理咨询室。
专项政策:细化精神养老服务标准
1.《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3月施行)
适用对象:特困精神障碍老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
服务内容:一是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服务;二是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三是配备心理咨询师,定期进行心理评估与干预。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2024年)
文化服务:发展面向老年文学、影视、音乐、短视频等内容行业,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交流展示。
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慈善,通过“时间银行”等模式实现价值兑换,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5月)
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覆盖全体老年人。
精神养老条款:一是将“精神慰藉”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二是要求社区定期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建立老年人互助小组。
(三)地方实践:创新精神养老服务模式
1.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级服务体系:市、区、街、居四级联动,依托“96156”热线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支持。
专业队伍培育:推动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培训专职社工开展精神关怀服务。
2.长沙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年1月)
四级网络构建:明确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将精神慰藉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数字化服务:开发“长沙养老”APP,提供在线心理测评、文化活动预约等功能。
三、湘潭市养老现状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第一个五年。湘潭老龄化率在全省居第三位,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24年底,湘潭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59.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93%。根据全国及湖南省老龄化水平对比数据,湘潭市60岁以上人口占比分别高出国、省3.13个百分点和2.03个百分点(全国老龄化率约18.8%,湖南省约19.9%)。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据,结合2023年统计公报及2025年最新动态,可推断截至2024年底,湘潭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47万(2023年底为46.12万,按年均增长趋势估算),占全市总人口的17.3%(2023年底为17.06%,2025年5月数据为17.07%,取中间值)。与全国及全省对比,湘潭市65岁以上人口占比分别高出国、省3.5个百分点和2.2个百分点(全国65岁以上老龄化率约13.8%,湖南省约15.1%)。
湘潭市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60岁和65岁以上人口占比均位列前列,反映出人口结构深度老龄化的特征。这一趋势对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及社会福利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全市养老机构数量与类型
1.公办机构:46家,占比34.8%。包括:敬老院、区福利院、福利中心、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等公办机构。
2.医疗机构:2家,占比1.5%。(市第六医院、市江麓医院)
3.私立机构:84家,占比63.6%。
其中:民办非(民政部门备案)51家,占比38.6%。
工商登记(市监部门注册的机构)33家。占比25%。
(二)全市养老机构区域分布
湘潭市在养老服务领域已形成“四级养老服务体系”,覆盖64个街道(乡镇)。其中:雨湖区29家,占比21.9%;岳塘区19家,占比14.4%;湘潭县31家,占比23.9%;湘乡42家,占比31.8%;韶山9家,占比6.8%;市级2家,占比1.5%。(三)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设置及入住情况(具体见下表)
全市养老机构共设置养老床位1055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6946张,工作人员(不含护理员)1037人,护理人员(含兼职)1050人,目前入住大约6035人,入住比57.2%。其中失能人员2049人,占比34%,半失能1715人,占比28%,自理2271人,占比38%。
(四)全市养老机构收费水平
公办机构:约1500-3000元/月;
民办中端机构:3000-5000元/月;
高端养老社区(如部分新建项目):6000元/月起。
四、湘潭市在精神养老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获得省智慧养老试点,科技赋能提升服务精准度
湘潭市作为湖南省“智慧养老”试点城市,积极推动科技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布了《湘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智慧养老”发展方向,提出构建“市级抓监管、县级抓服务,政府抓监管、企业抓服务”的智慧
湘潭市作为湖南省“智慧养老”试点城市,积极推动科技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布了《湘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智慧养老”发展方向,提出构建“市级抓监管、县级抓服务,政府抓监管、企业抓服务”的智慧养老网络。例如:雨湖区搭建“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中枢平台+健康监测、服务交互、监管感知3类智能终端+N项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湖南建投三建集团在湘潭市新建白石养老康复服务中心项目,打造集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引入了智能手环等设备,可实时监测老年人心率、血压等健康数据,当监测到异常数据或老人触发紧急呼叫时,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确保及时响应。同时,湘潭市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对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推动养老服务科技化、便捷化。
(二)出台政策与规划,构建精神养老服务框架
尽管制度体系建设仍需完善,但湘潭市已通过政策规划为精神养老服务提供方向。例如,《湘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并强调“物质+精神”双养老模式。出台《湘潭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将精神养老服务(如心理疏导、文化活动)纳入评分体系,对五星级机构给予财政奖励,倒逼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五星级机构占比达30%。
(三)探索服务多样化,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湘潭市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通过创新服务内容,逐步打破精神养老服务单一的局面。例如: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开设“银龄学堂”,提供书法、绘画、智能手机使用等课程,并组织老年合唱团、舞蹈队,丰富老人精神生活。湘乡市推行龙城长者食堂项目建设在东效乡炭棚村、东山街道城南社区等推行“互助养老、邻里食堂”模式,构建了示范点,打造老年人共同烹饪、互动交流的平台,有效提升了老人的幸福感。岳塘区建设路街道霞光社区曾推出“爱心时间银行”项目,积极探索社区互助养老新模式,将养老资源进行跨时空交叉互换,开发低龄老年人的资源,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陪伴服务,并兑换未来养老服务积分,为后续丰富精神养老服务内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四)整合资源,拓展精神养老服务空间
湘潭市通过盘活闲置资源,为精神养老服务提供硬件支持。例如:雨湖区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改造养老设施,打造“15分钟老年友好生活圈”,已建成1个中央厨房、16家社区食堂、30个老年助餐点,并建设1所区级老年大学、17家社区学校。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社区将废弃厂房改造为“银发活动中心”,内设棋牌室、阅览室、影音室,成为老人日常社交的主要场所。湘潭县易俗河镇晓木塘社区利用小区架空层建设“邻里驿站”,配备心理咨询角、手工制作区,并联合高校志愿者开展“代际沟通”主题活动,促进老人与青年互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湘潭市还将部分闲置学校改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设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功能区,惠及周边老人。
(五)启动人才培养,夯实服务专业基础
针对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湘潭市通过培训与校企合作提升队伍素质。例如: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增设心理学、沟通技巧等课程,并与本地养老机构建立实习基地,累计输送专业人才300余名。湘潭市福利院联合市心理学会开展“养老护理员心理干预技能培训”,覆盖200余名一线工作人员,提升其情绪疏导能力。岳塘区宝塔街道云盘社区组织志愿者参加“老年心理关爱”线上课程,学习基础心理支持技巧,目前已有50名志愿者通过考核并参与社区服务。尽管目前培训内容多侧重生活照料,但这也为未来加强精神慰藉、心理干预等专业技能课程的培养提供了基础。
(六)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湘潭市的精神养老实践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形成多元参与格局。例如:湖南康乃馨养老产业集团与湘潭市政府合作,在湘乡市建设“智慧康养社区”,引入AI语音助手、情感陪伴机器人等设备,缓解老人孤独感、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具有显著创新价值。湘潭市仁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党员志愿服务日”“传统文化讲座”等开展“心理疏导+兴趣培养”综合服务模式,根据老人需求定制陪伴方案(如教老人使用智能手机、分享书法技巧),缓解老人孤独感。雨湖区和平街道通过探索银发人才工作站“1+N+n”(总站+示范站+工作室)模式,挖掘利用银发资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岳塘区老干部大学建立“心灵驿站”并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举办“情暖夕阳,欢乐共享”关爱退休老干部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暨分享会,通过心理老师的知识普及和老干部代表的经验分享,帮助老干部预防和辨识心理健康问题,树立积极心态。
湘潭市在精神养老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未来,随着“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面落地和“文化养老+心理支持”体系深化,有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精神养老“湘潭样本”。
五、湘潭市在精神养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影响因素)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精神养老已成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要素。然而,湘潭市在精神养老领域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这些因素既包含全国共性也有湘潭市自身特性,具体如下:
(一)制度标准建设不全
1.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但在精神养老方面的具体政策法规标准尚未完全建立。与全国普遍情况类似,缺乏针对精神养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的详细规范和标准,导致服务缺乏明确指引和约束。
2.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现有政策多侧重于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规划,对精神养老这一细分领域的关注不够深入。政策条款较为宽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地,使得不同养老机构和社区在提供精神养老服务时标准不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保证老年人获得高质量、规范化的精神养老服务。
(二)床位、资源总量不足
1.养老床位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养老机构共132家,养老床位10554张,占比0.38%,低于全国0.58%的平均水平。这一数据反映出湘潭市养老资源整体供给相对不足,而提供精神养老服务的机构更是稀缺。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现有的床位和资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导致部分老年人无法享受到合适的养老服务,精神养老需求更是难以得到保障。
2.资源分布不均衡。全市养老资源集中在城区,而农村地区养老资源相对匮乏,精神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更是寥寥无几。这种不均衡的分布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老年人精神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使得农村老年人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面临更多困难。
(三)设施建设有待提升
1.硬件设施陈旧落后。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条件近年来虽得到一定改善,但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照料中心的硬件设施陈旧、落后。活动空间受限,承载力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开展多样化文体活动的需求。例如,一些社区老年活动中心面积狭小,只能容纳少量老年人同时活动,且缺乏必要的隔音、通风等设施,影响活动的开展效果。
2.文体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文体设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如部分健身器材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老年人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此外,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的心理咨询室等精神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简陋,缺乏专业的设备和舒适的环境,难以满足老年人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的需求。
3.设施适用性不足。现有设施多针对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设计,行动不便的老人难以使用。例如,一些养老机构的楼梯没有安装扶手,卫生间没有防滑设施,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场地没有无障碍通道等,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参与精神养老活动带来了极大困难,导致这部分老年人的精神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四)专业型人才不足
1.人才短缺且结构不合理。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依然突出。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具备精神慰藉、心理干预等专业技能的人才更是匮乏。截至2025年,通过培训,全市养老护理员达1854人,按养老床位10554张计算,床护比约为1:0.18,仍低于合理比例。且持证率仅80%,农村地区难以吸引和留不住人,护理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年轻人不愿从事养老服务职业的现象未根本扭转,导致养老服务队伍年龄结构失衡,缺乏新鲜血液和创新活力。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尽管政府开展了护理员培训,但培训内容多侧重生活照料,缺乏精神慰藉、心理干预等专业技能课程。服务人员在面对老年人复杂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时,往往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法和技巧,难以精准回应老年人的情感诉求,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精神养老服务。
(五)医养衔接不足
1.机构医疗配套不完善。部分养老机构医疗配套不完善,依赖外部医院,导致老年人在需要医疗服务时面临诸多不便。例如,一些养老机构没有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基本的医疗设备,老年人在突发疾病时无法得到及时救治,需要紧急送往外部医院,不仅延误了治疗时机,还增加了老年人的痛苦和家庭负担。
2.医养结合机制不健全。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尚未在湘潭市广泛推广,医养结合机制不健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信息共享不畅,导致老年人在享受养老服务的同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例如,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产生的医疗信息无法及时传递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时也无法全面了解其健康状况,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六)观念认识不足
1.重视程度不够。对精神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现实中仍然停留在物质养老层面,缺乏对精神养老的关注、支持和思考。在养老服务规划和资源分配上,往往更注重物质条件的改善,而忽视了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例如,一些养老机构在建设过程中,过于强调居住环境的舒适和设施的齐全,而忽略了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活动和专业的心理支持服务。
2.家庭观念传统。部分家庭仍然存在“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且精神养老服务能力不足。认为只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支持就足够了,对老年人的心理变化和情感需求关注不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多集中在简单的健身、阅览等活动,缺乏多元化、个性化的精神养老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深层次的精神需求,如心理疏导、文化艺术学习、社交互动等。
六、对策和建议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湘潭市精神养老的对策和建议需紧扣老年人口规模、物质与精神文明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可持续发展等特征,结合目前老龄化现状与政策导向,具体对策和建议如下:
(一)构建普惠型精神养老服务体系
1.扩大服务覆盖面。一是依托湘潭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在社区养老服务站增设心理咨询室、老年大学教学点,确保精神养老服务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二是针对农村留守老人,推广“邻里互助点”模式,组织低龄健康老人、党员志愿者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情感陪伴、代际交流等服务。
2.分层分类精准服务。一是对独居、空巢老人,建立定期探访制度,联合社工站、老年协会开展“相见黄昏”服务,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聊天等方式缓解孤独感。二是对失能、失智老人,在养老机构中增设认知症专区,提供音乐疗法、怀旧治疗等非药物干预,延缓认知衰退。
(二)推动精神养老与物质养老协同发展
1.政策联动降低服务成本。一是借鉴湘潭市“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老人掏一点”的老年助餐模式,对精神养老服务(如心理咨询、文化活动)给予财政补贴,降低老年人参与门槛。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将精神健康评估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对贫困、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或低价心理咨询服务。
2.培育市场化精神养老服务。一是支持家政、物业、餐饮企业拓展精神养老业务,如开发“陪伴式家政”服务,在提供生活照料的同时融入情感交流、节日关怀等元素。二是引进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公益+市场”模式提供个性化精神养老服务(如定制化旅游、兴趣班)。
(三)进一步丰富精神养老内涵
1.文化赋能提升服务品质。一是挖掘湘潭本地文化资源,在养老机构中开设“莲湘颐老”文化课堂,组织老人学习湘潭剪纸、花鼓戏、湘绣、石鼓油纸伞制作等非遗技艺,增强文化认同感。二是推广“时间银行”模式,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精神陪伴服务,积累服务时长可兑换未来养老服务或文化产品。
2.科技赋能创新服务形式。一是依托湘潭市智慧养老平台,开发“码上康养”小程序,提供在线心理咨询、老年大学课程直播、家属互动交流等功能,打破空间限制。二是在养老机构中推广智能穿戴设备,实时监测老人情绪变化,对抑郁、焦虑等异常心理状态及时干预。
(四)营造和谐共生的养老环境
1.推动医养结合深化发展。一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对轻度心理问题提供早期干预。二是在养老机构中增设康复花园、禅修室等空间,通过自然疗法、音乐疗法、艺术治疗、冥想训练等方式融入照护流程,缓解老人心理压力。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心理疏导、老年社会学等课程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精神养老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心理辅导员、社工给予表彰奖励,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精神养老领域。
(五)构建多元供给格局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社会组织投资精神养老项目,如对建设老年大学分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二是设立“湘潭市精神养老公益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用于支持农村地区精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强化家庭养老支持。一是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鼓励子女定期探望父母,提供情感支持。二是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教授家属与老人沟通技巧、心理疏导方法,提升家庭精神养老能力。
本文系湘潭市社科联2025年度‘领导出题·专家答题’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编号:2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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