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的二十大 司法行政在行动】民工人身受损害,人民调解暖人心

人民调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和抓手,发挥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近日,湘潭县乌石司法所仅用两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

2022年3月8日上午,乌石镇锦绣村农民工邱某某在湘潭县乌石镇众兴村某旺竹木有限公司从事竹木加工机器作业过程中,不慎被机器绞伤左手中指。事后邱某某被送往湘潭县人民医院乌石分院进行治疗。邱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左手中指受伤后必须在家休养几个月,家庭一时间断了生活来源,加上在医院还有近千元的治疗费用尚未结清,全家人都非常焦急。

2022年3月28日,邱某某的儿子邱某到司法所请求协调父亲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耐心地倾听他的诉求。在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家属情绪,一边积极联系某旺竹木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某、乌石村和锦绣村村干部,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均表示愿意坐下来共同协商此次意外事故。

2022年3月29日下午3:30,湘潭县乌石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双方、锦绣村和乌石村村干部在乌石镇政府调解室进行调解,开始邱某某及家属要求某旺竹木有限公司赔偿人身伤害费用壹万元;但公司负责人梁某某表示邱某某在操作机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过失,自己前期已经尽到救治义务,而且当前企业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面临较大经济压力,无法承受较高的赔偿费用。

乌石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积极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劝导双方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争取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再通过伤情鉴定和诉讼程序延缓纠纷的解决。最终,经过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事件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某旺竹木有限公司自愿补偿邱某某人身伤害损失费用伍仟圆;公司负责邱某某在乌石分院的全部医疗费用,负责时间到2022年3月29日17时止。双方签订协议后,对结果都非常满意,互相握手表示谅解。

整个调解过程从当事人申请,到联系多方,到组织调解、再到达成协议,前后仅用两天时间。这充分展现了司法所人员较高的专业水平,也表明了我市基层司法所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内平安稳定的决心。

责编:彬彬

民生时报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文链接:http://www.zgmssb.com/32566.html

上一篇 2022年3月31日 下午1:07
下一篇 2022年3月31日 下午1:1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