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办案,让成长的路上少一点阴霾

“通过这个案件,我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石潭法庭杨柳庭长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寄信人是一名高二学生。

小陈(化名)是一名高二的学生,2019年小陈父母因感情不和,在湘潭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小陈由其父亲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其父亲承担小陈至十八周岁止的全部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小陈父亲并未完全按照调解书履行协议,按时支付小陈的教育费和抚养费。父母离婚后小陈一直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小陈母亲工资收入微薄,无力负担小陈以及小陈弟弟高额的学费。小陈很焦虑,担心辍学,无奈之下,小陈于2021年11月11日将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以及教育费。

因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石潭法庭杨柳庭长在受理此案后格外重视,详细了解小陈的相关情况,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小陈父亲碍于再婚顾虑重重,未接受调解。杨庭长便迅速开庭审理本案,依法判决小陈父亲支付小陈剩余的抚养费以及已经产生的教育费。

案件判决后,法官继续跟进,多次做小陈父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小陈父亲认识到自己应当履行父亲的责任和法定的义务,在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就向小陈履行了判决应支付的款项,小陈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也能继续完成学业。小陈特意写信致谢湘潭县人民法院及石潭法庭杨柳庭长,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使其抚养费顺利得到解决,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近年来,县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案:周倩)

责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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