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南省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21】25号)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1年12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2个,Ⅲ类2个。与上年同期相比,2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2个断面水质下降。
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1年12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2021年水质目标。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1年12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7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2个断面水质上升,3个断面水质下降(跃进水库因上年同期未开展监测,韶山灌渠本月和上年同期均未监测,故不作比较)。
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考核韶山市的青年水库;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和水府庙水库库心、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其它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12月,全市共对5个参与考核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5个水源地断面均为Ⅱ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责编: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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