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非法存储汽油 换来5日拘留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雨湖公安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鹤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汽油案,抓获违法人员1名。

12月12日,鹤岭派出所会同雨湖区应急管理办开展联合检查时,在一废弃粮站箱式货车内发现大量汽油,遂将车主周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周某在望城区从一油罐车司机手中买得300升汽油储存在废弃粮站内,准备将汽油卖给周边朋友,从中赚取差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雨湖公安对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周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收缴汽油300升。

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

不仅扰乱市场

更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不顾及生命财产安全贪图蝇头小利

发生危险

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

更可能是宝贵的生命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可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或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鹤岭派出所  编辑/晏晖 审核/蒋懿

责编: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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