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起诉状这些材料……我们实在没法写。”
2025年8月27日,一桩特殊的离婚调解案件在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法庭悄然落幕。原告黄某甲、被告钟某妍均系盲人。花石法庭通过“要素式起诉状+法官主动介入”模式,仅用3天时间成功调解了该案,生动诠释了“枫桥法庭”建设背景下司法服务的高效与温情。

当事人一句朴素的诉求,触动了承办法官胡斯扬的心。法院没有拘泥于传统立案程序,反而主动“向前一步”:法官第一时间电话沟通、指导法官助理为当事人准备素式起诉状,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像做填空题一样为他们梳理诉求。仅用半小时,一份结构清晰、内容完整的起诉状已然成形。没有曲折的拉锯,没有反复的奔波,甚至起诉状都由法官“代劳”完成……

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9月27日办理结婚登记,于2019年2月12日生育婚生女儿黄某乙。“考虑到两位的实际情况,我现在口头和你们确认要素内容以及调解书内容,你们确认无误后就按捺指印”。在胡斯扬的主持以及双方亲友的见证下,双方对上述内容予以认可,并当场出具调解书。从联系当事人到结案仅用时3天,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奔波,极大减轻诉累。


没有庄严的审判台,只有圆桌旁的耐心沟通。这场调解,不像一场诉讼,更像一次坦诚的家庭会议。而这正是“枫桥法庭”建设在该院的生动注脚——不让程序卡住民心,不让格式难倒群众,而法官主动介入、代办帮办,则真正实现了“法官多跑腿,群众少烦心”。
责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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