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等部委办公厅、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广西“4.28”事件教训,湘潭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维护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持续稳固。“五一”节假期前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防溺水督查第一组组长郭松牵头组织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石潭镇、乌石镇、杨嘉桥镇的“护校安园”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每到一处,督导组都实地察看重点水域防溺水警示牌设立,全面检查防校园欺凌、防性侵、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食品安全、护学岗及高峰勤务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随后的督查情况反馈会上,郭松同志通报了广西“4.28”事件的情况,讲解了 “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他要求:一是各中心校要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工作。各中心校要按照县学安委、县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按照一个月内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到位、两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整改落实。要就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向乡镇做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各乡镇要对教育事业高看一眼,特别是学校师生的安全问题,要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对校园“四项建设” 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统筹推进,确保年底验收合格。三是各派出所要积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四项建设”,加大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下达限期整改后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所要常态化开展护学岗勤务、防溺水宣传、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等工作,特别是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到位;对涉校案事件从重从快妥善处置,避免引发舆论炒作。
各乡镇宣委、中心校负责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牢牢把握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实现“三严防、三提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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