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见成效

2018年以来,湖南在全省河湖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合力攻坚,4884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面整改销号,欧阳海非法围库、湘潭水府庙非法围垦等“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一湖四水”大变样了!

以“总河长令”力促工作落地见效

2018年8月,湖南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共签发105个河长令,要求抓好“四乱”问题落实。省河长办把“清四乱”纳入全省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及时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以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整改

“清四乱”涉及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利益关系交织,错综复杂。湖南凝心聚力啃下“硬骨头”,整治非法砂石码头251处,清理涉河湖违建别墅65处,水府庙、欧阳海库区和酉水一批长期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借力“清四乱”专项行动,整合水利、公安、检察、法院力量,铁腕执法,行政立案22起,拆除围垦165处,关闭砂场10家。

临武县在武水河道建设廊桥进行商业开发,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临武县委和县政府成立官山商业廊桥整改领导小组,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全面完成拆除工作,恢复了武水河道原貌和行洪能力。

湘潭县2020年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54次,且多数为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拆除过程中,全县上下联动,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杂症”。

桂阳县以欧阳海库区为重点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按“一库一策”,分类依法整治,218处“四乱”问题如期整治到位。

以主动作为引领整改走深走实

从发现问题到销号问题形成系统管理,逐河逐湖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交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通报,严格审查审签销号。

在市县自查基础上,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进一步摸排,组织力量赴72个县市区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540个问题交办市县整改,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从严督导确保高质量整改销号

省河长办每季度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质量不高的市县河长进行约谈。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对市县上报已销号的问题按30%以上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市级按50%以上比例进行复核。

同时,湖南进一步完善河湖执法、日常管理等制度。省河长办、省公安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联合执法制度》,推动建立“一河一警长”,提高河湖“四乱”等问题执法办案效能。

2020年4月,湖南省河长办、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四乱”问题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的工作,截至2021年3月,摸排整治河湖“四乱”问题855个,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全面提升。(编辑:湘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责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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