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湘潭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贺丰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志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及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魏伟主持。

会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就《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介绍。随后,参会部门结合各自分工对《规范化单位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围绕规范机构职能、强化装备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执法亮点六项内容进行,以此全面提升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效能和监管力度。
贺丰炎强调,一要明确目标,全力争先创优。要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要压实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按时限要求及时将任务完成。三是要加强调度,时刻掌握进度。执法支队要担负起总责,每周、每月都要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范化建设的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四是要开源节流,全力节约资金。要抢抓政策机遇,多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同时,对非必要的执法设备进行缩减。五是要突出特色,全力打造亮点。要突出体现我市执法工作和执法能力的亮点,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争创执法规范化建设单位。(通讯员丨刘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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