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司法实践中弘扬“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为“文明提质”做贡献,10月29日下午,湘潭县法院副院长罗吉湘、立案庭庭长左才虎带领立案庭4名干警前往辖区内的两家物业公司进行走访。
此次走访主要针对湘潭县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较多的情况,为企业答疑解惑、听取企业建议,引导物业公司从纠纷发生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工作思路的转变,竭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罗吉湘副院长一行先来到了湘潭县东之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东之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凤进行了深入交流。何凤表示物业费收缴确实有一定难度,部分业主沟通较为困难,在这一方面法院给予了很大支持。
立案庭副庭长谭歆玲表示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情况复杂,如果仅通过诉讼解决,容易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关系紧张,建议物业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增进与业主的沟通,从根源上减少物业费纠纷。
立案庭庭长左才虎表示县域恰好处于城乡结合的中心地带,部分业主缴纳服务费的意识不强,物业费收缴确实存在一定难度,要充分依靠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随后,罗吉湘一行来到了湘潭县碧桂园物业管理中心。碧桂园物业湘潭片区负责人曹杨勇、湘潭分公司客服经理肖万安对县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了欢迎。
罗吉湘详细询问了当前小区物业费欠缴情况、工作人员配置以及日常开支成本,并就物业服务纠纷的调解等问题与曹杨勇一行进行了交流。他表示物业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着文明城市的质感,县法院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强化诉前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协助维护好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同时,物业费纠纷不能仅依靠诉讼解决,物业公司要积极与业委会、居委会沟通协调,找准问题根源,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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