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县人大营商环境评议调查2组唐荣主任一行3人来到湘潭县法院听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院党组书记曾朝阳主持会议,院领导罗星、罗吉湘、刘伟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曾朝阳代表县法院向评议调查组汇报了县法院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他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湘潭县人民法院围绕省委“三高四新”和“中部崛起”战略,落实市委“一六二”工程,立足审判职能,在解纠纷、清积案发展上下功夫,在为湘潭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县人大提出的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立案渠道不畅、诉前调解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县法院高度重视,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推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来整改相关问题、提升工作质效。
副院长罗吉湘、立案庭庭长左才虎、执行局政委赵紫剑分别就立案渠道不畅、诉前调解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整改情况汇报,对反映强烈的个案进行了具体汇报。
唐荣主任表示,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行动,在立案方面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诉前调解方面建立了相关机制,明确了调解原则,增派了调解人员,整改情况较好;针对执行难这一长期性问题,也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仍需继续加强力度,让执行这一体现法律公平正义最终结果的工作成效更为显著。同时,唐主任也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建议,要持续深化与工商联等部门的横向联络与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接回应企业涉诉涉法方面的诉求,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最后,曾朝阳对评议调查组一行来法院督查督办营商环境工作表示了感谢。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集中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精准帮扶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莲乡优质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案 | 周 朕
编辑 | 田婷婷
审核 | 谷 峰
责编: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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