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8月12日,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带队前往岳塘区和高新区调研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马伟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颜星,局城建科,岳塘区、高新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参加调研。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高新区人社局居民小区,岳塘区盘龙名府小区、电厂新村,乘坐体验了新加装的电梯,和居民进行交流,了解电梯加装后给他们生活上带来的各种便利。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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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盘龙名府小区召开座谈会,居民代表,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电梯安装公司一线工作人员参加座谈。大家认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提升城市价值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与会人员从主管部门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向规模化、片区化发展,完善政策制度,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后续管理维护,街道社区发挥主体作用,矛盾协调解决等方面,畅谈了想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市住建局调研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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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电梯加装工作,陈荣要求:

一要精准宣传

各县市区、园区要加强电梯加装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紧盯加装意愿强烈的小区、单位,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宣传,党员干部要带头支持配合。

二要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园区要发挥牵头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街道、社区发挥主导责任,协调矛盾,解决困难和问题;小区加装电梯的单元业主落实建设、施工、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要把握重点

各县市区、园区要选取群众意愿强烈、基础条件好的小区做为重点示范小区,形成经验并总结推广。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质量安全。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快补贴到位。

四要破解难题

各县市区、园区,有关市直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落实难、手续办理难、协调难等重难点问题。

五要加快进度

各县市区、园区要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层层分解任务,抢工期赶进度,年底前如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加装任务。

调研中,居民反映“一楼住户不同意,电梯加装受阻”的问题。如何顺利加装电梯?一楼住户不同意或者同意后又后悔怎么办?与会人员从成都案例及湘潭市有关要求进行了交流。

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成都市温江区某小区修建于2004年前后,共有两栋居民楼,楼高6层,上、下楼为步梯。其中2栋2单元居民楼多为老年人居住,因为没有电梯,日常上下楼出行特别不方便。

楼内高层住户得知国家有出台老旧小区院落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联合全体住户协商加装电梯。于是,通过投票表决,12户业主均同意加装电梯。2019年11月,电梯加装意见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此后业主们还共同签署了一份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代理加装电梯所有事务。在经过图纸设计、审查、单元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等一系列程序后,2020年4月24日,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筑公司正式出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告知书。2020年5月6日,电梯公司开始入场施工。

可是工程刚施工没多久,却遭到1楼住户的阻拦。1楼的住户声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选中1楼,就是看中小区没有电梯。购买1楼的房子,价格比高楼层的要贵不少。1楼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他们采光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电梯是去年就开始加装了,今年还没弄好,这个电梯对着这个门不好。”

施工被阻,电梯加装难以进行,加装合同面临违约。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居住在4层、5层和6层的住户一起提起诉讼,将1楼住户告上法庭,要求1楼住户停止阻碍电梯安装施工,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

法院判决

2020年9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法院一审认为,在征集业主意见时,1楼业主知晓情况,且在电梯增设过程中相关业主协议书和电梯加装方案图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不知情”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其次,涉案楼宇加装电梯事项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另外,加装电梯相关流程也已按要求进行,且符合规定。因此,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合法有效,被告不应对原告加装电梯的行为予以阻挠。而对于被告所称安装电梯可能会存在隐患,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1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

一审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面这个案例是根据国家2021年1月1日颁发施实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为此,湘潭市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联合多部门制定了《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并规定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有“一楼不同意”情况,居民和社区与不同意一楼住户协商3次或者3次以上后,街道社区应签署同意加装电梯意见。市级文件也有解决问题规定:“六、其他事项(二)相关当事人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商不成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调解;相关当事人拒绝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或者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组织调解。调节不成,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同时对施工过程阻工也有相应规定:“(九)严禁任何人阻挠、扰乱、破坏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编: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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