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综合医改不断深化,医院业务量增加,采购、服务、维保、基建等经济事项越来越多,使得对外签订合同的数量、种类也日益增多,有效管控经济风险的压力日趋加大。
如何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规避风险?湘潭市中医医院早在2017年就制定了《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和设备设施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对合同的签订、审核、归档等作出明确规定;近两年医院就《办法》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不断完善,升级成为《湘潭市中医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打出了一套建立内控制度、把控合规性、分级控制管理、落实追究制度的规范合同管理“组合拳”。
明确主线 建立合同管理内控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未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职责,就会导致部门间互相推诿、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而充分发挥采购科室、法治、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合同管理制度,则是牵住规范合同管理这个“牛鼻子”的关键。
为此,市中医医院建立了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合同管理归口牵头的部门为法治审计科,同时明确业务、财务、纪检部门的管理权限,确保医院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合同。一些相关制度则进一步规范民生了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规范经济行为,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合同管理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明确职责 把控合同管理的合规性
为防范风险,市中医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管理上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采购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经办相关合同业务,经办负责人对签订合同的需求进行确认,把关合同稿内容,对整个合同业务负全责。
财务部门(总会计师)审核合同的预算、付款方式、价格,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违反法律上强制性规定的财经纪律等。
法治审计部门参与合同签订前中国民生网的市场调研,对采购过程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生效合同的执行进行跟踪审计监督。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由法治审计部门联系医院法律顾问审核,“三重一大”中的重大经济事项合同由院长审核。
这样,不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把住风险点 实行分级控制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监督上,市中医医院形成了日常持续性监督管理、资金流控制监督管理和独立性监督管理三个维度,牢牢把住风险点。
第一个维度由法治审计科严格按照医院内部控制的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设置等制度,进行合同签订和管理,从而建立起第一道监督防线。
第二个维度在财务部门建立第二道监督防线,对金额、付款条件、结算、索赔和发票等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复核。
第三个维度由法治审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保管进行检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合同执行情况则于每年1月、7月各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通过书面报告交院领导审阅,发现合同管理流程中存在问题和有隐藏风险,则提出整改要求和今后注意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合同内部控制管理。
建立追究制度 责任到人
在规范合同管理上,市中医医院明确规定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责任、业务范围和签约权限,各业务部门则明确了相关人员工作岗位的职责,同时健全了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业务部门指派相关责任人限时解决。因故在期限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协调有关部门一起配合解决;如因该问题导致医院经济利益受损,并查明是由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所致,则按内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部门间协同,是强化合同管理的战略思维;规范合同的制定、审核,监督合同的执行,是确保合同效率、效益的战术路径。实践中表明,各管理科室层层把关,担责履职,是促使医院合同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良好运行、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压舱石”。(文 字 | 伍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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